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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秀长宁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-基金延期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秀长宁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-基金延期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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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转载自:-- 发表时间:2026-3-31
本文作者:恒泰华盛 浏览次数:4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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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份额持有人:
我司管理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秀长宁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本合伙企业”或“锦秀长宁”)的全体合伙人已签署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秀长宁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补充协议”),根据《合伙协议》及补充协议约定,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,具体如下:
依据《合伙协议》,本基金原于2026年1月14日投资期届满,根据目前项目投资进展,全体合伙人已签署补充协议同意延长基金的投资期限2年,至2028年1月14日;合伙企业的投资期限调整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7年,其中3年为投资期,4年为退出期。投资期限延长后,本基金不再进行新的投资,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已投资项目的进展,择机完成退出和分配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26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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