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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盛世39号私募基金延期的通知 关于盛世39号私募基金延期的通知 |
本文转载自:-- 发表时间:2018-12-5
本文作者:恒泰华盛 浏览次数:47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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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份额持有人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盛世39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基金合同”)的有关规定,盛世39号私募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自成立之日起计算的2年为固定存续期限,2年后的对应月对应日的前一天即为到期日,如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,非工作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到期日。当未能寻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或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变现的,管理人可提前终止本基金,不需要经过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;当本基金到期投资项目未全部变现的,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基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,不需要经过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。
本基金成立日为2016年12月9日,故本基金拟于2018年12月8日到期。根据基金合同约定,因基金到期投资项目未全部变现,基金管理人决定延长基金期限6个月。
特此告知。
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18年12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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