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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盛世23号私募基金未能按期清算的说明 关于盛世23号私募基金未能按期清算的说明 |
本文转载自:-- 发表时间:2017-5-10
本文作者:恒泰华盛 浏览次数:54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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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份额持有人:
兹由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“盛世23号私募基金”(以下简称:“本基金”)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,存续期限为18个月,原拟退出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。但因本基金持有的资产暂未全部变现,根据基金合同第四条第(四)项的相关约定,本基金存续至所持有的所有资产完成变现为止,本基金的存续期为本基金成立之日(含)至本基金最终终止日(不含本日)止的期限。本基金将延续至所有资产完全变现为止进行清算。
特此说明
深圳市恒泰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17年5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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